记者|赵阳戈

差不多3个月的空窗期,9月30日北交所审核项目动态更新,重新开启了新受理,由国金证券保荐的巴兰仕(873884.NQ)便是其中之一。

来源:交易所

外销为OEM模式,美元结算

说明书显示,巴兰仕成立于2005年1月7日,注册地上海嘉定区,公司曾于2014年4月10日首次挂牌,2019年7月18日终止挂牌,后又在2023年3月17日挂牌,2024年5月20日刚从基础层调至创新层。公司在2020年、2022年、2023年都有分红,分红额分别为1800万元、3969万元、2520万元。

巴兰仕主营汽车维修、检测、保养设备,主要产品包括拆胎机、平衡机、举升机以及冷媒回收加注机、气动抽接油机等汽车养护设备及其他设备。在国内,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产品最终销往各地汽车4S店、汽车维修保养店、汽车整车厂等用户,国内客户包括比亚迪汽车、理想汽车、长城汽车等知名整车厂家,包括途虎养车、天猫养车、京东养车等大型连锁汽车维修保养店以及中国石油、美孚、壳牌等知名油品公司。在国外,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亚洲其他国家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提供数据,巴兰仕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94亿元和5.11亿元,净利润8055.36万元和6935.42万元。

巴兰仕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2024年上半年为例,直销占比82.43%,经销占比17.57%。按区域划分,内销占比24.97%,外销占比75.03%。也即是说,巴兰仕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外销,外销收入主要分布在欧洲、南美洲、亚洲等地区。

来源: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巴兰仕的销主要为贴牌模式,境外客户主要为当地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品牌商。那么在贴牌模式下,公司并不能贴上自己品牌,终端用户也不能直接获取公司产品信息。外销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波动也有一定风险。

募投扩产为主

根据计划,巴兰仕打算募资近3亿元,用于“汽车维修保养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扩产项目”、“举升设备智能化工厂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金额为9934.5万元、13573.29万元、6485.08万元。

来源:公告

巴兰仕表示,公司部分生产设施和设备老旧,自动化程度低,募投项目有利于解决公司的产能瓶颈。“汽车维修保养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将对现有厂区进行改造并扩大汽车维修保养设备产能,建成后年新增汽车维修保养设备6750台,其中洗车机产品750台,拆胎机、平衡机产品6000台。“举升设备智能化工厂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通过新建专业化生产设施和数字化生产装备/生产线,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由机械化制造向数字化/智能化生产方式转变,并形成新增4万台汽车举升机/年的生产能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

来源:公告

根据巴兰仕提供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举升机的产能利用率高达117.63%,拆胎机和平衡机的产能利用率为122.41%。产销率方面,举升机为95.79%,拆胎机为92.74%,平衡机为93.19%,养护类设备为93.99%。数据看,巴兰仕拟突破产能瓶颈情理之中。

当然,巴兰仕也有风险提醒称,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者出现其他对公司产品销售不利的因素,公司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曾未披露代持被点名

需要指出的是,巴兰仕在申请挂牌之时,曾有信息披露的瑕疵,也就在北交所受理前夕,才被监管层点名。

2024925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因发行人申请挂牌期间未披露股份代持事项和员工持股平台份额代持事项,且相关股东上海晶佳和股东文元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说明书,公司层面的股权代持共有5起,员工持股平台层面股权代持则有6起,根据巴兰仕的说法,截至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均已解除,代持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股权代持解除后,发行人便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目前的控股情况是,巴兰仕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蔡喜林、孙丽娜。

蔡喜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8.27%的股份,通过担任上海汇兰仕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4.76%的股份,蔡喜林通过与上海晶佳和冯定兵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23.63%的股份(即上海晶佳持有公司12.17%的股份,冯定兵持有公司11.4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6.66%的股份。孙丽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通过持有上海晶佳9.16%股权、上海汇兰仕6.00%合伙份额和广州浦兰仕5.57%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52%的股份。因此,蔡喜林、孙丽娜夫妇合计控制公司46.66%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来源:公告

另外,20247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海事局,向巴兰仕子公司广州晶佳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广州晶佳在申报集装箱VGM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且误差超过5%、差值超过1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47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55条第()项的规定,对广州晶佳处以罚款6900元的行政处罚。